?通知 ! 取消“零申報” , 執行“無稅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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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零申報”
執行“無稅不申報”
納稅申報是每個企業都要做的工作,不管你公司有沒有收入都需要如實記賬報稅,但是很多企業經常遇到當期納稅申報 “零申報”的情形,由于辦稅人員對“零申報”理解以及操作的認識不夠,給企業帶來風險。現在新的政策來了,海口市打響了“無稅不申報”第一槍。
國家稅務總局海口市稅務局
關于推行無稅不申報辦法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海口市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3號
一、對當期無應稅收入且未做票種核定的小規模單位納稅人,免于增值稅和消費稅及其附加稅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印花稅、土地增值稅等稅(費)種的零申報(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除外)。零申報是指收入總額或計稅依據為零,小規模單位納稅人包括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
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暫不適用“無稅不申報”辦法。
二、對2019年7月1日后所有新登記且未申請票種核定的小規模單位納稅人,稅務機關將納稅期限設定為按次(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除外);2019年7月1日前已登記但未做票種核定的小規模單位納稅人,對無納稅義務發生的稅(費)種可要求稅務機關將納稅期限更改為按“次”(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除外),納稅期限更改后,可按照無稅不申報辦法免于辦理相關稅(費)種的零申報。無稅不申報納稅人在申請票種核定或發生納稅義務應進行申報時,由大廳受理人員或網廳審核人員將納稅期限由按次修改為按季或按月,納稅人應按照修改后的納稅期限進行申報納稅,且不再適用“無稅不申報”辦法。
三、稅務機關將通過加強納稅申報數據綜合應用分析,及時發現和糾正納稅人應報未報、錯報以及虛假申報等稅收違法行為,嚴格按照稅收征收管理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海口市稅務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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