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8-4 瀏覽次數:3409
連續暴雨侵襲,企業遭受自然災害發生的資產損失,如何申報扣除
7月以來,連續暴雨侵襲,多地遭遇洪澇災害,部分企業受損嚴重,那么企業遭受自然災害發生的資產損失如何申報扣除呢?一個小案例快速告訴您。
假如2020年A企業庫存商品受水災造成損失,資產損失賬面價值30萬元,相應的增值稅進項稅為6.08萬元,保險賠償2萬元。如何享受,怎么申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第四條規定:“企業實際資產損失,應當在其實際發生且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法定資產損失,應當在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證據資料證明該項資產已符合法定資產損失確認條件,且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 所以A企業在2020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時申報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資料留存備查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5條)規定: 一、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資產損失,僅需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不再報送資產損失相關資料。相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 二、企業應當完整保存資產損失相關資料,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所以,A企業在年度申報時對遭受水災的損失直接填報A105090《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第5、6行次進行稅前扣除。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的“存貨損失”項目中依次“資產損失的賬載金額200000元”“賠償收入20000元”“資產計稅基礎360800元”數值,計算得出“資產損失的稅收金額340800元”,最后得出“納稅調整金額-40800元”。 填表如下:
A企業在年度申報時登錄電子稅務局填報。 (點擊查看大圖)